小规模纳税人去年签的合同3%发票今年开1%对方不收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合同约定税率本身就有问题,协商解决。
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应当按经济业务发生时适用的税率,合同约定提供税率为3%的增值税发票,没有考虑到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变化。
建筑安装服务,履行合同时间周期一般相对较长,所以一定要考虑到相关政策的变化,我们一般建议约定提供发票的种类,比如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对于税率不宜做约定,按国家税收政策执行即可。
针对你说的这种情况,建议:
1、对于税率变化之前完成了工程量,开据税率为3%的增值税发票,这一点在政策上没有任何问题;
2、对于税率变化之后完成的建筑安装工程服务,开具税率为1%的增值税发票,但需要给对方一定程度的价格优惠,这样对双方来说都是公平的。
3、贵公司放弃增值税税收优惠,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发票。
4、对于建筑安装工程服务合同,建议直接约定以不含税价进行结算,开票产生的增值税据实结算,这样就不用考虑增值税率的变化。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