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计提增值税,已跨年。应如何处理?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对相应年度企业所得税进行更正申报。
一、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属于税务金及附加科目的核算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增值税的核算。
1、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下月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跨年度调整的处理。
对于以前年度的账务处理错误,只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调整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1、根据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根据对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影响金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涉及到计提盈余公积的,也需要进行应账务处理。
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计提增值税,直接影响到了当年损益,进而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申报的正确性,所以企业需要进行当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更正申报。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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