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如果没有进项税票可以抵扣,而该企业又不想全额纳税,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一般纳税人没有进项发票,的确是一件令财务人员非常头疼的事。不仅加重了增值税、城市维护建税及附加的税收负担,可能还会虚增利润,进而多交企业所得税。
解决这个问题,关键看形成的原因。
1、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
这个问题如果不具有行业普遍性,说明本公司对供应商的管理存在问题。这就要求重新筛选供应商,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供应商,同时对发票的开具事项,在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
2、重构采购流程。
如果这个问题主要行业普遍性,就需要重新设计采购流程。
(1)在税收优惠地区成立一家商贸公司,主要由这家公司作为公司的材料供应商。
(2)商贸公司对外签订材料采购合同,采购公司所需材料,然后与公司签订材料销售合同,将其采购的材料转手卖给公司,并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公司因为取得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收问题解决了,但问题都留在了商贸公司。由于其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所以税负较高,但没关系。
商贸公司由于注册在税收优惠地区,可以享受税收返还政策,而且一些地方返还幅度相当大,所以其实际税收负担并不高。且由于业务真实,整个操作过程完全合法,税务风险相对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