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开出后,不肯回款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按合同约定处理。
增值税发票开出之后,款项却迟迟收不回来,这种情况在现实中也很常见,需要结合合同的约定来进行处理。
遇到这种情况,首先需要认真检查以下几个问题:
1、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未到。
如果还没有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那么即使本公司开具了发票,对方也有理由不付款,必须等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
2、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已到。
这时就可以提醒对方付款,如果经催促对方仍不付款,必须要了解清楚原因,然后再做决定。
如果对方正在走付款审批流程,那么可以暂时先缓一缓;如果对方表示资金暂时困难,并给出了一个具体的付款日期,这时也可以适当再等一等;如果对方没有合理的理由,只是找各种借口拖延付款,这种情况下就要引起高度重视,最好当面和对方沟通。对方如果仍然坚持拖延不付款,就考虑通过起诉等法律途径解决。
3、增值税发票开具之后,企业即产生纳税义务。
无论是否收到对方款项,只要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就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需要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除非与对方协商,否则将发票退回作废。
到底先开票还是先付款,我们一般建议双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何时开票,何时付款,这些都在合同中约定清楚,避免产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