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认缴额为500万,如果开了几年公司不开了,没有负债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承担认缴额的费用?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题主表达的意思是,成立了一家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经营几年之后准备注销。在注销时公司没有负债,认缴的500万元尚未缴齐,咨询是否需要补足?
答案是不需要。
目前,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股东对其认缴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且公司法对实际出资时间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所以,只需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出资期限。不少人将出资期限时间写得很长,比如2030年12月31日。这样造成的结果是,不少公司在注销时,股东出资尚未交足。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依据这一规定,即使出资时间未到,在公司清算时,如果有债务未能得到清偿,股东必须以其认缴的未到出资期限的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在公司没有负债的情况下,其认缴的尚未到期的出资额,不需要再缴纳,凭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及其他资料直接办理注销手续即可。
文章来源:网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