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基本工资是6000,而在签劳动合同时上面却写着3500,对员工有什么不利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基本工资定的6000元,在劳动合同上写3500元,这种看似霸王条款的现象,其实很常见。对员工来说,不利因素有以下3点:一是社保缴费基数可能减少。二是养老金可能会缩水。三是经济补偿金可能会减少。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基本工资定的6000元,与劳动合同上写的3500元,存在本质区别1.效力不同。基本工资定的6000元,属于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劳动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的3500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发放形式不同。口头约定的6000元,也许并非是都工资,实际上的工资仅有3500元而已,这3500元是从企业工资总额列支;另外2500元是以员工提供发票,企业报销,从企业其他成本费用列支。比如:职工的电话费发票、打车票、业务招待费发票等方式列支。
3.作用不同。所谓的基本工资6000元,也许只是企业发布招聘信息的幌子,是用来招揽和吸引员工的一种方式,或者是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的上限;而3500元才是企业支付员工工资的常态化标准。
二、基本工资定的6000元,在劳动合同上写3500元,对员工有哪些不利因素?1.社保缴费基数可能减少。基本工资定的6000元,有可能只有3500元是按工资支付,另外2500元是按发票金额来报销,即员工每月提供2500元的发票,企业给员工报销这部分费用。这样一来,实际上,个人的缴费基数只有3500元。
例如:个人养老、失业、医疗、公积金缴费比例合计:8%+0.5%+2%+12%=22.5%。
6000元作为缴费基数:6000*22.5%=1350元
3500元作为缴费基数:3500*22.5%=787.5元
2.养老金可能会缩水。因为缴费基数降低,划入个人账户金额就会减少,社保缴费指数会降低。这样一来,退休后的养老金也会缩水。
3.经济补偿金可能会减少。当企业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或者需要裁员时,一般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为准。如果企业只将3500元作为工资支付,另外2500元都是以其他发票报销的形式支付,那么实际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将变成3500元,尤其是对工作年限比较长的员工来说,损失很大。
写在最后:1.目前的就业形势并不是特别乐观,无论是对于没有工作经验的应届毕业生,还是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职场人,想找到一份满意且适合自己的工作很难。大部分面试者在找工作的时候,都处于被选择的劣势位置。所以,面对一些企业提出的工资待遇或者霸王条款,也只能勉强接受。
2.实际上,对于大部分职工来说,建议在找工作的时候,要切记:以实际签在合同上的金额为准,不能被企业口头的约定工资所蒙蔽。即使无法按照约定金额签订,也要问清楚工资的构成,搞清楚个人的社保缴费基数。
很多私企为了降低社保缴费成本,把原本属于职工的工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以工资形式支付,写在劳动合同上。另一部分要求职工凭发票报销。对于这种合同,签还是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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