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当初在农民手中集资的收据,现在还能兑现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如果你的持有的股金证(收据没用)金额较小,建议你就留做古董吧,可能比你去兑换还值钱,甚至你跑几趟兑换出来的钱,还不够你的油钱。
我国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早期是靠着农民的集资,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的凑足本金开立起来的,当初的承诺经营效益按年进行分红,早期确实也分红过,不过因为经营不善,后期不少农信社(部分目前已改组为农商行)都出现经营亏损,根本分红不了。
经营的不善,改革开放的深入,竞争的加剧,使得农信社面临的环境越来越艰难,为了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抵御风险的能力,2005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5〕58号) ,该份文件的第(五)点就是对原股金的处理方式的规定:筹建工作小组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订原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社员股金确认清理方案,经原县联社和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对股金进行确认清理。
因此,根据人行及银监的安排,2005年起我国各地的农信社都开始进行股本金改革,清理规范原社员股金持股比例。
以本人所在地的农商行为例:2005年制定相关方案后,于2006年集中进行了清退老股金,当时均有进行公告及通知,对于来退股的个人,按照入股的时间前后以不同的利率进行计算利息,本息一次性支付。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来认领的,直接将本息一次性地存入农信社的一般资金账户,以活期存款形式计息,后续社员有来认领在进行支付。
不过当初清退的都是小额股,也就是100元以下的股金证(不同农信社,规定略有出入),对于大额的股金持有人,一般都按股金折算为统一法人社的股金(为什么不清退大额股呢,一是资金不足;二是清退了不足银监会要求的资本充足率)。
总结兑换肯定是可以的兑换的,只要你是正规的盖有农信社公章的股金证都可以兑换。不过你如果直接到你们村里的网点咨询,时隔多年,很多新入行的员工估计不知道这些事情,而且当初未认领的资金开户账户一般在农信社本部,所以可能你需要跑去你们县里的农信社总部咨询并办理,这也是我开头说的,金额较小,还不如留做古董。
比如你1980年入股1元钱,即使给你15%的年利率,到2005年也才33元,以活期放到今年估计还不到40元,你去趟县城来回的成本估计都不止这个数了。因此金额太小的,就当做传家宝保存吧,没必要兑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