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一家企业上班两年,没有缴纳保险,现在离职,可否要求企业补缴?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盐城一家企业上班两年没有交纳保险,现在离职以后可否要求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呢?如果说你在企业单位工作了两年没有交纳社保,那么很明显是可以要求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的,因为确确实实在这两年之内你和这家工作单位存在了劳动合同关系,所以说依法可以要求补交相应的社保待遇。
那么你可以申请一个劳动监察举报的方式来解决这个争议,只要是在申请劳动监察举报之前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那么就要通过这样的劳动合同,证明你曾经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那么作为劳动监察大队,他就会介入调查处理,如果情况属实的话,他绝对会要求来补交你曾经在这家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待遇,并且个人所承担的费用应该由你个人来进行承担。
而且这个补交的过程中会有一定的期限,所以说它不能无休止的拖延下去,实际上拖延的时间越长,对于企业单位来说是没有好处的,因为拖延的时间越长,就意味着所承担的滞纳金的费用也相应的会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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