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pr利率是银行决定的,银行会不会为了增加贷款收益提高lpr利率?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楼主问这个问题,不明白中国金融,中国金融市场市场化还不是很彻底,带有政策化的影子,也就是行政干预并没有完全退出,利率事关一个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利益,还不是彻底的市场化博弈,承担着支持实体经济的重任,
8月17日,央行公告表示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是推动LPR改革的真实意图,
LPR利率怎么形成的呢?LPR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由18家银行按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MLF)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得出,为银行贷款提供定价参考。
18家银行构成以国有控股银行为主,18家银行组成如下;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西安银行、台州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广东顺德农商行、渣打中国、花旗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要剔除最高最低报价。
国有控股银行对于政策的执行是很有政策敏感性的,在央行强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大环境下,只有调低LPR利率,不会逆大势调高LPR利率,否则有与政策对着干的嫌疑,是不具有某种觉悟的,
因此LPR后市依然会有下调空间,顺应降低融资成本的大趋势,但是LPR只是一个基准的锚,不少银行贷款会在LPR上加点,这个加点多少就是商业银行的市场化行为了,毕竟目前银行负债端成本依然较高,难以有效下行,降低贷款利率就是一种让利行为,部分银行可能有点情不愿心不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