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媒体发布假消息,令众多股民被套,该媒体该如何担责?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资本市场是一个信息场,投资者根据公开的信息决定自己的投资行为,因此世界各国的监管机构都力保证券信息的准确、真实和及时,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困扰和利益的驱使,总会有各种虚假信息在市场传播,引发市场不必要的动荡,投资者出现机会损失。
新证券法 第五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这是从原则上要求单位和个人对传播的信息真实性负责,不能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引发市场出现不必要波动。
接下来监管规定了一些责任,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规定的较为笼统的,缺乏实施细则也缺少司法解释,即使有虚假信息引发市场波动给投资者带来损失,投资者要想起诉,可能难度很大,投资者只能是吃哑巴亏,未来会不会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出来,还有待观察。
但是证监会可以对媒体和个人进行行政处罚,证券法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证监会对市场谣言制造者也进行了一些处罚,2015年以来,证监会共对11起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单位和个人做出行政处罚,罚没金额超过200万元。
楼下一位老师提到4000点以下不发新股,我不记得是哪一家媒体有此报道,但即使有此报道这不属于虚假新闻,这属于政策的调整,政策调整与虚假新闻存在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