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期货原油宝造成客户重大损失,是谁的责任?中行会赔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钱是好东西,尽管银行一天可以赚不少,但要拿出来赔给人家,一定是不情不愿的,除非万不得已。
中行2019 年实现营收5492亿元,同比增长8.94%,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74 亿元,同比增长4.06%,一年365天,相当于中行一天赚5个亿,富可敌国啊。
本次原油宝根据媒体数据,总计亏损300亿元左右。占中行总利润的20%,这是一个很大比例了,
现在问题是投资者的保证金已经亏完了,这部分钱肯定是投资者自己承担了,还欠工行一大笔钱,这笔钱究竟有多少,目前不得而知,应该不会太多了,何况中行已经开始行动,扣划了投资者在中行投资账户的剩余资金,有的投资者没有剩余资金,中行没有采取进一步行动,
根据中行说法,个人客户办理“原油宝”需提交100%保证金,不允许杠杆交易,对于原油宝产品,市场价格不为负值时,多头头寸不会触发强制平仓,本次是碰到了极端行情,才出现强制平仓,中行已经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从协议内容看,确实投资者应该承担自负盈亏,问题在于机构需要向投资者销售合格金融产品,中行是不是已经向投资者揭示了产品的风险,另外移仓时间市场也有质疑,最后一天交易清淡,投资者如果没有移仓,很容易被机构盯上,成为别人砧板上的肉任人宰割。中行就是这样,22点停止交易,没有办法止损,只能成为牺牲品。
中行究竟有没有责任,焦点在于产品的认定是不是向适格投资者销售失格产品,如果不能认定,中行很难赔偿投资者损失。
另外一种方式,就是中行扣划投资者账户里的钱以后,剩余的亏损由中行承担,无声无息的让这个事情淡化,投资者承担一部分,中行承担一部分。但这涉及到国有资产的流失,就会产生追责,有人就会被处分,从而付出代价,这一点中行是不愿意看到的,
投资者如果起诉中行,我个人认为不是特别好的方式,毕竟投资者与中行签订有投资合同,未必就能得到法院支持,最佳方式还是协商,大家坐下来谈出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