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表态,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小吃店还赔偿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一切都是为了钱,但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是什么钱都可以赚的,有的钱赚了,就会引发舆论汹汹。
最近逍遥镇胡辣汤维权以后,潼关肉夹馍也开始收费维权,引发舆论热议,潼关肉夹馍走得更远一点,直接向法院起诉,有媒体报道近几个月已经有210个开庭公告。新京报报道,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潼关肉夹馍协会”将带有“潼关”俩字的肉夹馍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万至5万元。如果商家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要缴纳9.98万元。
潼关肉夹馍不是一个企业的注册商标,也不是一个企业的独有产品更不是专利产品,属于地方小吃,是很多企业很多个体都可以做的一种地方特色小吃。这种商标如何分类认定就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普通商标还是集体商标,还是证明商标,但作为小吃食品,成立行业协会完全可以,是保护潼关肉夹馍这一传统小吃并发扬光大,推动潼关肉夹馍走向全国,为潼关赚更多的钱,就像浙江缙云烧饼,本地政府免费培训,还进行推广,甚至提供资金支持,但记忆当中从来没有向缙云烧饼使用者收费,缙云烧饼已经走向全国,还远赴海外,给当地居民出门经商带来的广阔的门路,实现了多赢,个人观点行业协会要想收费,这就有点师出无门了。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目前逍遥镇胡辣汤维权已经被叫停。
作为地方小吃,尤其是名特色传统小吃,成立行业协会应该保护会员利益,推动特色小吃发扬光大,符合现代人饮食习惯,适度创新,走向全国甚至世界。这才是行业协会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