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有一个原则就是“一切称之为艺术的,必然是美的,但一切美的不一定就是艺术”。称为“阳春白雪”的是公认的艺术,那么“下里巴人”算不算呢?
又说“大俗即是大雅”,所以说,艺术的界限怎么来界定呢?
那么说到街头表演的“人体彩绘”算不算艺术的问题,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看法,这和观者的学识修养,心境胸怀有密切的关系,表演者自然认为他表演的是艺术,在街头表演的人们习惯地称之为“街头艺人”。
其实,在我国古代就有这类的“街头艺人”,国外也有,一般都是杂技,弹琴唱歌之类的,那么,相比之下,今天的街头“人体彩绘”,我认为似乎过了一点了,因为在大庭广众之下,男女老少都有,这种在国外可能好一些,但是在国内,说实话,大家也乐意看,但是在心里还是羞于启齿的,也会议论纷纷,我觉得这个情况是存在的。
那么又说到人体摄影的问题,我觉得大抵和上面所说的“人体彩绘”是一个道理,有人认为它是一种艺术形式,但必定也有人不承认,但它有一点不同的是它虽然最后也会呈现在大家眼前,但是产生的过程就有些不同了。 总之,我认为有了艺术的形式给人们带来好的引导,并且是有存在意义的,就可以称之为艺术吧!
但是要把握一个度,有些事物就是一念之差,意义就变了,同时,我们也应该学习一些艺术知识,提高艺术审美能力,既不能大惊小怪,也不能不闻不问。 对此,你有怎样的看法呢?欢迎留言,感谢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