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追究未足额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形式主要有2种:货币出资和实务出资。确认股东出资的标准根据出资的形式的不同,标准也不同!但是,这种判定的标准是唯一的,相关人员不必过虑!
一、货币出资(认缴制)
1、货币出资的确认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货币出资的,确认其已出资或者已补缴出资的唯一标准:将货币出资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民间也有向财务人员支付现金,由财务人员缴存银行的情形)!
2、货币出资的凭证
正常实缴或者补缴出资的股东,可以获取2种凭证:银行存款回单;财务人员依据交款回单或者其他出资证明开具的实收资本金收据!
二、非货币出资
1、非货币出资的确认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非货币出资的,确认其已出资或者已补缴出资的唯一标准: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非货币出资的法定方式仅限于实物、工业产权及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四类。实缴出资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不仅完全排除了股权票、债券等种类的财产权出资的合法性,而且对于知识产权,目前也仅限于工业产权中的专利权和商标权,尚不包括著作权。
2、可以用货币估价的特点
也就是说非货币出资,其价款可以用货币准确的反映。股东间可以直观的衡量其价值,财务人员可以依照货币化的金额入账!
3、可以依法转让的特点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项目,需要依法转让到法人主体。其依法转让的特点,是其出资的前提条件!
4、非货币出资的凭证
财产权的转移凭证;法人主体的签收证明!
三、综述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已补缴出资认定标准是法定的、唯一性的。现实经济工作中,可依照上述标准和进程进行,也不必担忧判定标准的复杂情形造成的争议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