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企业有买断工龄政策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买断工龄究竟是什么?
很多人对买断工龄有误解。其实买断工龄最早出现在90年代,国家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时候,对一些国有企业进行破产改制,导致一批职工买断工龄流向社会。
当时的劳动法(1994年实施)的属于刚刚建立的,养老保险制度1992年全面建立的,医疗保险(1999年)、失业保险(1999年)都属于刚刚建立的阶段,2000年以后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后期才建立的。
国家明确,买断工龄不给职工缴纳社保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当时国家还在劳动部门设立了再就业服务中心,通过将一批下岗分流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到就业服务中心,为他们发放生活费和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方式,保障他们的生活待遇。在就业服务中心的时限只有三年,相关费用由企业和政府承担。如果没有成功实现创业和再就业,还是会很困难。
在过去的那个时代,下岗和买断工龄,确实将一大批劳动力释放向社会。但相对而言也给社会注入了更大的活力,不少民营企业家也是那个时候逐渐将自己的企业壮大起来的。
实际上,伴随着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行为,彻底规范了起来。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13种,前提依照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才可以。
同样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14个。前提仍然是遵循法律要求的条件和程序。
一般来说职工没有过错,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续签,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有时候,如果用人单位有过错,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样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且《劳动合同法》中还有赔偿金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才可以。
这实际上是很多人忽视的,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企业裁员时都要求职工填写主动辞职报告的原因。
所以,个人企业也可以“买断工龄”,其实也不过是解除劳动合同而已。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