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去世,存入银行钱取不出来,银行会怎么处理?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万一家人去世,存在银行的存款确实会成了迷。
当然多数老人会交代清楚,也有一部分意外情况需要详细去调查。青岛出现过这样一段事情,一位老先生去世后,家人围绕着他留存的5套房和200万存款产生了分配争执。上诉到法院后,审判团队通过省人民银行调查到,老先生实际上在60多家银行有70多个账户,累计存款超过3600多万。
正常来讲,我们应当拿着家人离世的有关证明材料,以及相应继承人的法律文书,去一个银行、一个银行的调查。查到有相应账户就可以进行继承。像到人民银行调查这种情况,必须是执法机关才有权力的。
万一家人的存款我们都不知道,银行会不会自行处理呢?其实有关依据并不多。国家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
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决账户管理。
根据这一原则,是将这些存款集中到一个账户管理。虽然是消除了有关账户,但是也应当建立相应账户信息资料,防止长时间未动用的账户企业前来提现。也就是说仍然承认钱是属于企业所有。
相关内容并没有涉及个人账户部分。也就是说涉及到个人长期不动用的账户,都是由各个银行自行决定了。
中国银行制定了《储蓄存款长期不动户管理办法(试行)》,对于长期不动的账户采取分类管理的方式。长期不动户主要是指两年内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如果是自动续期的定期存款,连续滚存两次的。
对于被列为长期不动户两年以上的账户,而且账户余额不超过10元的,可以列为营业外收入。如果以后真的有人前来支取该账户,那么从银行收益中支取。简单点儿说,一个账户如果4年没动,余额钱数不超过10元,可以被列为银行的收入。如果以后真的有人来取,那么从银行收益中支付。
对于10元以上的账户,一般就是单独做标识,在提取和审核的时候更加严格一些。不能办理通存通兑,只能回原开户行提取。再一个重点是要设置做好备份。反正是非常麻烦的。
但这么说起来,确实银行也没有将10元以上的账户作为自己的费用使用。其实这样对银行更有好处。怎么这么说呢?
银行最主要的盈利是吃利差。吸收客户存款,然后对外放贷,中间的利差部分就是收益。所以说,银行的存款规模越大,越占便宜。比如中农工建交邮政等大型银行,他们给出的优惠利率一般会比普通地方性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低很多,最主要的就是它规模庞大。民营银行和中小型银行吸引存款不易。
综上所述把长期不动户的存款,继续当作存款使用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