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社保不一致挂靠疑似人数已达百万人,对于挂证的自由职业者你怎么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题目所说的挂证行为,实际上指的是人社部职业资格证书挂靠的行为。
一些考出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职称证书的人,往往并不从事相应的工作,也没有用。可是由于一些行业的准入要求,必须有相应的从业人员才可以注册相应的公司或者具有相应的资质。因此,就出现了相应的公司为职称资格或者职称证书的所有人代缴保险,形成一种虚假的劳动关系。往往这些公司会给职称或者职业资格所有人一定的报酬。
这种行为往往药品监管、工程建设等领域比较流行。但是挂证行为的泛滥,扰乱了行业市场发展秩序,甚至影响了人身健康、生命安全。比如我们去药店买药希望得到的是有药品专业知识人员的指点,而不是随便只认药品名字、略知药品功效的人员的推荐。像有工程师证书的人员,建筑工程的质量,肯定比没有证书人员更有保障。社会讲求的是大概率,而不是钻牛角尖儿说有的人是例外。
2017年4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行为的通知》。2018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等七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打击证书挂靠的行动。有的网络传言,清理出近百万证书挂靠疑似人员,这也有所夸大了。
比如根据城乡建设部2019年6月数据显示,一级注册建筑师实际有效证书仅为16919本。工程领域总共有效的建筑师证书也不会超过百万。
实际上,如果这些挂靠证书的人是自由职业者,对他们影响是不大的。自由职业者可以自己不用缴纳社保,仍然在社保关系上挂靠到相应的公司就可以了。而且原则上如果不用上班的话,单位还应当支付相应的待岗工资,对他们是件好事。
实际上绝大多数人则是同时缴纳的保险,同时拥有多份劳动关系。比如一些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是在编人员,但是他的证书跑到企业使用并缴纳了社保。这一信息通过社保系统一查就可以查到,然后人社部会通过追踪调查的方式调查到用在单位,核实有关证书挂靠的信息。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明确,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必须是唯一的,不可以存在多重劳动关系。所以,这些人就必须采取取舍了。
挂证行为,确实显示了我们的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领域人才的缺乏。但是一些企业为了利益,选择了挂证行为这种违法方式。这些原本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通过挂证行为获取了相应资质,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很大的隐患。大家还是非常支持严查的。
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确实是你能力的证明。如果你不从事相应的专业工作,请不要为了一点点经济利益而给社会造成安全隐患,这样也是不道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