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职工在两个地方交了两份职工养老保险,退休时应该怎么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随着国家不断推动养老保险缴费信息化的核实,在两个地方同时缴纳着两份职工养老保险的情况,会越来越少的出现。
国家为了打击药品监管和建筑领域的挂证问题,先后开始了多次行动,对全国范围内所有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核实。一旦有重复参保行为,就会引起相关部门的关注,对有关信息进行进一步核实。尤其是各种职业资格或者职称证书的拥有者。
国家是不允许重复领取双份养老金的。将每年会对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筛查,一旦查出重复信息,会将养老保险待遇予以停发,重复领取的待遇要予以交回才可以。除非你通过不同的身份证参保。
现在不仅仅是职工养老保险,甚至包括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问题,都能够筛选出重复参保行为呢。
如果就是因为衔接问题导致有几个月的社保缴费重复了。这种情况下处理起来也较为简单,那就是首先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一起去。在转入地会进行缴费时间的核实,当出现重复缴费时间的时候,会将其中一份保险的参保缴费退还给个人。不过一般保留缴费基数较高的部分,毕竟缴费基数高,养老待遇高。
实际上我们转移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一般按照20%的比例转移,如果是临时账户要按照实际缴费比例进行转移。但是我们退还给个人的时候,只会退还个人账户的部分。所以,如果是个人缴费的话很不划算,要亏掉60%左右的缴费本金。但相对于企业职工来讲并没有亏本,因为个人缴纳的部分恰好是缴费基数的8%,也就是进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有些人想,为什么不可以将两个地方的缴费基数加起来呢?因为社会保险是基本的保障,并不是为了挣钱或者其他目的。毕竟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不能重复建立劳动关系,只有建立劳动关系才能缴纳社保。否则就成了虚构劳动关系骗取社会保险的行为了,还属于违法行为。
另外,养老保险是一个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保险。为了防止养老金收入悬殊,国家规定的当年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应当在60%~300%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之间。
养老金计算的时候,养老金差距也有所缩小。比如基本养老金会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60%基数缴费,基础养老金每缴费一年可以领取0.8%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而按照300%基础缴费基础养老金,只有2%的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两者的比例由缴费基数的5倍变为了养老金待遇的2.5倍。
养老金增长的时候,也会照顾低养老金人员。近年来的养老金调整,基本上都是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种方式来进行的。尤其是定额调整,不管缴费基数高低、养老金高低、缴费年限长短都是要按照相同的金额增加。这是公平的一方面,同时也增加了低收入人群的养老金增长比例,保障了他们的养老金生活水平,这也是倾斜照顾的一方面。
所以,企业职工如果在两个地区存在两份职工养老保险,在退休前一般会执行合并。对于重复的缴费年限予以清退,保留不重复的缴费年限,然后按照退休当地的社平工资和全国统一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计算养老金待遇。以后会根据该省市的养老金调整方案,年年增加养老金待遇。一般建议在经济发展的地区或者社会平均工资高的地区退休比较划算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