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了向公司要当年双薪工资合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个情况,主要看实际情况了。因为双薪工资有很多种解释。
第一,如果双薪工资是年终奖。那么——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来了。如果有约定按照比例发放,那么自然是皆大欢喜。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应当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如果规章制度中也没有明确,那么就不好说了,一般都是单位说什么就算什么。
第二,双薪工资指的是绩效奖。一般来讲,都会根据每月或者每一段时间的绩效档次,来确定绩效奖金发放标准。这种情况下不发就不应该了。
第三,如果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双倍工资指的是劳动者自劳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应当自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这种情况下双倍工资是法定的,只要用人单位违法就应当支付。
问题在于维权的有效期。因为一年内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从一年起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一般属于劳动争议的问题,劳动争议维权有效期是1年。因此,一般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两年后,就不再有双倍工资了。
所以,情况还是有好几种,一般建议首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解决。毕竟我们已经退休了,也不用怕用人单位难为我们了,依法处理是最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