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缴社保的员工到退休年龄合同终止,公司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您好,这是目前很多员工遇到的问题,所以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具有典型性、代表性。
根据实际案例的判决中,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分两部分去看。
一、关于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
相关法律法规上已经明确规定,员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且公司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按照定义,到了退休年龄的员工就无法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了,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同时企业让一个员工一直做到退休,尽到了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此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故没有经济补偿金,不属于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二、但这个问题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因为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这个时候会怎样定义呢?我们先看一个2015年的经典案例。
陈某2015年5月达到退休年龄,公司给其发了《员工退休通知书》,但因公司一直没有给其缴纳社保,故陈某便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劳动仲裁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予受理;一审法院的观点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审法院的观点是:“公司未缴社保,员工无基本生活保障,应支付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省高院的观点:“法律并未规定需支付经济补偿,二审判决缺乏法律依据,应予以纠正”,结果是本案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实际上,在这个情形中,劳动合同终止和未缴纳社保已经是独立开来了。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去仲裁,肯定不会被受理了,因为劳动关系已经不存在了。而且法院认为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是不受任何其他因素影响的,故不应与未缴纳社保这些问题关联起来。
2、关于用单单位未缴纳社保的问题,可以单独去社保部门投诉,但一般建议都要在达到退休年龄前去投诉处理,避免出现意外情况导致自己的劳动权益受损。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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