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协议明显的表达出了“很不科学”的味道,稍有头脑的人不会相信。
理由如下:1、“第一年销售500万、三年累计1000万、且三年能投资回本”,在不看项目情况或者不了解你做什么业务的情况下,别人不会相信的。2、你3年都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了,给别人股份别人会要么?难道你的股份全是可以变现的净资产?3、你这业务太牛了,3年的平均利润率远大于33%(因为你可以让别人3年回本),并且,除此之外,在3年没有完成业绩目标的情况下,还可以实现股本价值翻番(乙方以约定价值2000万回购甲方(当初的100万?)股份。)
所以,这个协议是个大忽悠,如果你有足够的理由,请把60%以上的文字描述在“违约补偿”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