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么问,明显是对国内目前鉴定的情况太不了解。我想说的是,收藏界没有对民间法定鉴定机构!
这里面的意思是,你无论找谁鉴定,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所以,鉴定,一定要在有“具体事务”的时候进行。也就是“利益双方一致同意xxx机构或者个人对某一物品进行鉴定”……延伸的意思是,这次鉴定结果出来,下次换了对象,还得重新鉴定!(别人卖东西给你,你2找人鉴定没问题你买下来,下次你要卖给别人,还得重新找“双方一致认可的人再鉴定”)。
非民间鉴定,如博物馆、文物局、法院另有办法。
今天,有什么经验需要分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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