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个好问题。在当前全国的正规持牌金融机构可以说是“遍布全国每一个角落”的情况下,仍然有大量的“民间借贷”等形式的金融行为在活动着。这里面的原因,我想,最简单的概括应该就是“自发的市场发现行为”所致吧。
自远古以来,一般所有的交易行为,都是“因需求而自发产生”的,物物交易产生了“货币”,货币活动频繁之后滋生了“钱庄、银行”……这一切,在雏形的时候,都是源于“市场的自发行为”。
“民间金融”的行为,其实在古时候就已经存在了,国人皆知的“杨白劳的故事”便是因“民间借贷”而起,强势的资金富裕者“黄世仁”通过高利贷的形式,让“杨白劳”滚动计息地产生永远还不起的债务从而逼迫他“卖女还债”的悲惨故事。
现如今,包含高利贷在内的事之所以大面积存在于“合法体制之外”的民间,不外乎2个原因:
1】资金需求方的低门槛和操作便利性民间借贷等金融形式,之所以呈现大面积存在的状况,首先是因为需求的存在。
经济萧条期的持续性,不断让一些收入不稳定者以及低迷行业的从业人员,手中资金越来越紧张,加之一些防不胜防的骗局行为的蔓延,使得一部分贪财的人以及走投无路的人,便走上了“只要给我钱,其他什么都不重要”的方向。
而那些资金持有方选择的就是“最为简便的手续”方向,大凡资金需求者,只要提供了他们认为“可据以收回的资料”,便可为需求者提供“信用资金需求”。
这种几乎没有门槛的标准,以及操作的迅速性,相对于正规的金融机构来说,简直高明了太多。
因此,大量缺钱的人便走上了这条路。
没人说得清当前社会第一笔高利贷是发生在谁身上、也没人统计得出哪个地区是第一个存在数量最广的。所以,“市场需求”这种自发的行为是一切合理不合理“事件”存在的根本原因。
2】资金提供方有超额利润可图的诱因大凡为此类民间资金土工需求的,无一不是冲着“高利息”而去。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罪的影子,【既然不需要你提供抵押】、【既然你不想让老婆(家人)知道】、【既然你的资料在银行贷不到款】……那么,我给你钱了你就得按照我要求的标准支付利息和费用。
这就是资金提供方的路数,反正要钱的人很多,你不要有人要。
此类资金提供方的“智囊团”,都是工作十分努力的精英,尤其是对人性的分析,几乎是做到了极致。他们之所以敢于承担风险,撇开正规金融机构非常科学的审查之路却按自己的标准去放款,是因为他们对人性、当事人、社会关系、经济能量等多个方面的分析评测都做到了极致。
因此,当一个资金需求者初踏入“拳套”时,觉得数额不大,只是缓一缓而已的时候,已经是被他们设计进了“我想要的是你更多的金钱资源”万劫不复之路了。以至于太多的人,在初始还款出现不力的时候,还能利用一下家庭成员、朋友、同学同事来借点钱归还,随着“套路”的深入,这些渠道便不可持续了,自己也被逼到“被各种爆”的崩溃之境。
而这些大多数的债务,都是初始的那“不太起眼的第一笔”惹的祸。
所有这些“循环”,都是资金所有者事先设置的完整“循环链”。
好在,最近2年以来,国家对此的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强,“自由市场”出现的不合理现象一旦蔓延过大,对老百姓、对社会的伤害将是难以想象的,所以,在法制建设方面,今年又补充出台了“职业放贷人”的法律红线!
我们说,健康的自由经济是动力,但是,自由的前提要符合社会的价值观,更要在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否则的话,你要“自由经济”的结果最终会给自己带来“人身的不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