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实可实现的情况去分析下,就知道可信不可信了,能修复征信的具体方式无外乎以下几种渠道:
1、污点提供的机构主动向人行征信中心提出申请目前银行所能够“接受修复”的情况大致有:
“污点发生时刻之后间隔时间不长”
这一点,找到当事银行的有关人员,提供一定“银行可以信任”的资料甚至贿赂经办人成功的情况下,有可能对“已上报的污点进行修复”。那么,全国有多少家银行?每家银行系统有多少个有权提供征信记载的上报点?不说天文数字吧,单说联系方式中的电话号码,估计就能撑爆一个手机。这个方式(渠道)修复征信,你信么?
“银行自身判断失误的历史错判”
这种是属于银行“自己打脸”的一种业务,除去上述同样存在的原因之外,你让银行自己打脸“对很长时间以前做的正确事情去毁灭”——你能给多少钱?而据说北京银行当初上市的时候,一个看门老头的持股部分就市值千万了……
“其他征信提供机构的污点解除”
这种包括法院定义为老赖的未了结案件、企业法人未满足各种合规申报形成的污点,那么,你的“公关渠道”中又多了“全国各级别有权提供信用记录资料的工商、税务等政府机构”、“全国各级别法院”,……谁能有这个能量能够在“案件、事物未了解情况下就能令其主动帮你修复征信”?
人行征信中心有关人员答应“给钱就帮你修复”想想都激动,对方确实是个能量滔天的人,连这本事都有!这种做法实现的可能性只有一种:人行对记录全国征信的服务器具有所有权限的人,自行进入服务器随意修改数据库!且根本不需要考虑“以后可能的后果”,——那么你对这样一个“中国顶级机构的高级技术管理人员”打算给多少钱呢?5000万?可能不大得行,这样的高级人才5000万绝对解决不了一辈子的,要么给2亿,好吧,就这数,拿钱来……
让黑客去做前面的几条得以实现的前提是“需要与全国数以万计的所有银行、所有中心分行的所有人员保持亲密的利益关系”再加“与全国所有级别的所有工商、税务、法院”有关部门的有关不见得确定人员保持密切的“利益关系”。
这个有点难……我想不到谁有这个本领。
那么就剩一条路了:当黑客!
悄悄的进村,打进人行的征信系统,将数据改了,然后收钱!
再然后……坐牢!
所以,现在知道怎么办了吧:你就想好,给多少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