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说到“古董的类型”,那么从“实际以及特征”的角度,我们便能归纳出“可以用仪器鉴定”的“古董类型”。
实际上,此处的“可以”应该用“需要”二字更合适。
1】需要对材质构成进行确认的时候实物世界中,科学的发展使得人类能够“感知存在”的物质,现在全部可以进行“成分鉴定了”,这是科技发展的好处。
古董鉴定这个领域也是如此。当因某种需要对一种器物进行“成分或比例”进行确认的时候,那么使用现代仪器,是最“令人信服”的。
最简单的例子便是:黄金、狗头金、银元等等,凡此类器物或材料构成的古董,均可使用仪器鉴定,那结论肯定是一测一个准!
喜欢收藏的人应该都知道有一种“碳十四鉴定法”。
碳十四鉴定法的依据,实际上是利用放射性元素随时间衰减的原理而进行的,一般年份千年以上的高古器物,可用此法测出大致的“年代区间”。
但目前这种测试方法没有办法做到“年份的精准”,一般来说,千年以下的古董,用此法都没什么意义,因为误差太大。
再比如以前应用在陶瓷灯器具上的“热释光测试法”,依据实物自身的“热释光随时间消逝”的原理鉴定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适用。但后来人们发现,强行“X光对物体照射”会令这种“热释光消逝速度”大大加快。再后来,这方法也就不被倚重了。
因此,大的仪器类别基本就是这2类“特征”:成分与年份。
至于放大镜、显微镜、光源(发生器)等,按说,不属于仪器吧,充其量也就是工具。
也就是说,但凡遇到的古董如可能因成分或者年份的因素差异,会给价值造成“评估差异”较大的,都可以考虑采用仪器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