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妃在唐宋两朝,都是仅次于中宫皇后的地位,位居“三夫人”或者“四妃”之首,唐朝中后期,大部分皇帝都没有册立皇后,而贵妃就成为了实际上的后宫主人。
自明宣宗朱瞻基为了让自己的贵妃孙氏继任皇后,而册立其为皇贵妃,明清两朝才开始有了比贵妃更高等级的妃妾。明朝,一般只有皇帝想让妃嫔继任皇后才会先册立其为皇贵妃。一般能被册立为皇贵妃的也多为贵妃。
而清朝虽然也有皇贵妃,但是整个清朝,皇贵妃能与皇后并列在世,只有两次,一次是顺治帝的董鄂皇贵妃,但直接威胁到了皇后博尔济吉特氏的地位;另一次就是同治帝的富察皇贵妃,乃是慈禧太后册封用来与皇后阿鲁特氏分庭抗礼。
除此之外,皇后在世的时候不可能有皇贵妃在生,都是追封为“皇贵妃”。因此,贵妃仍旧是实际上仅次于皇后的妃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