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大户人家长子继承家业,但恰好长子由地位十分低下的干活奴婢所生,该怎么办?

谢邀。古代不可能有这种顾虑,因为古代的继承制度是“嫡长子继承制”,而不是单纯的长子。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也就是说嫡系中选年纪最大的,如果没有嫡系,从庶出中选择继承人,也要选生母地位最高的。

周朝正式确立“宗法制”以后,嫡长子继承制成为了贯穿中国数千年甚至到今年仍旧有所留存的重要继承制度。从天子皇族到民间,都是如此。虽然说“三妻四妾”,但古代妻子只有一个,其他的统统都是妾室

古代妻妾地位完全不同,妻子也是主人,只可休不可贬(不能从妻变成妾)而且即便如此,妻子也只有犯“七出之条”时才能被休,同时如果有“三不去”,也不能够休妻。而妾则完全不同,妾只是高级一点的奴婢,是主人的私有财产,甚至可以用来变卖。而且妾再得宠也基本没有“扶正”的可能,即便妻子被休或者过世,男子也只能再娶一个妻子,称作为“续弦”或者“填房”。妾始终都是妾。

而妻妾的子女地位也有很大的不同,一般情况下只有正房的儿子才能继承家产、爵位等,而正房没有子嗣的情况下,庶出的确可以继承家业,但是仍旧是认正房为母,而不是自己的生母。比如《红楼梦》中的贾环虽然是赵姨娘所生,但仍旧只能叫王夫人为母亲

无论是妾还是奴婢(反正都是奴婢)他们所生的都是庶出没有区别,若是正室无嗣庶出继承家业,但是妾或者奴婢仍旧不能够列入宗族祠堂、家谱,不可葬入家族坟地。

朝鲜王朝更加严格,朝鲜施行“从母法”,也就是子女跟随母亲的等级,母亲是妾或者奴婢,那么儿子不能参加科举,只是中人阶层以下,而女儿也只能做妾。母亲是贱民的话,子女也永远只能是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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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 2022-03-05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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