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不该,因为这是侵犯教师权益的违法行为,也是侵犯学生权益的违法行为!
我敢说现在绝大多数教师,都不知道教师有哪些权利,即便被人家问:人家都上班,老师凭什么有寒暑假?时,也只能回答:因为学生不在校!其实,教师法中明确规定了老师有以下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然而,如果学校安排,您敢不去吗?如果不去,会不会被喷不敬业?如果不敬业,是不是代表着没有师德?这明显和“蜡烛”的形象不符啊!
算了,如果学校安排值班,还是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