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我就别说怀孕了,早就跟你儿子离婚了!
因为:
一、不该干涉子女家庭事物18岁以后、孩子就是一个独立的人,成家以后就是一个独立的家庭。意思就是人家的事情人家自己说了算,包括父母在内所有人都无权干涉。
这是无论从法律还是从规则方面说,都必须遵守的。这样说一般人都会不以为然,如果说说利害关系,估计会引起重视。
1.老人干涉小两口家庭事物,一定会破坏小两口的家庭和谐。
2.不利于小两口家庭幸福和个人事业的发展,
3.会把自己的孩子惯得越来越幼稚,越来越没出息。
用不怀孕这种方法来反抗,虽然有点过分,但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对付这种既要破坏小两口家庭;又要让儿媳妇生孩子的公公婆婆,只能用直击痛处的办法才能奏效。
如果是小两口自己愿意A A制,应该是为了节约攒钱,更好的约束自己;但是如果是公公婆婆因为自己儿子挣得多,而让小两口AA制,那就是极端自私的法西斯行为。有点像美国的人权政策——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1.立即放弃AA制的做法、停止干涉小两口的家庭内政,儿子、儿媳不主动找你,就自己过好自己的日子,儿孙自有儿孙福。
2.你的角色是与小两口平等的另外一个家庭,就像朋友一样,人家需要你自会找你,关心得太多=过犹不及。
3.最多也就可以提一点建议,人家采纳可以,不采纳则不必多说,更不能背后捅咕、自作主张,那样只能是害儿害己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