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就是无赖,你给它100元一平米,它也会说赔钱,它也会变着法的涨价,绞尽脑汁的难为你、祸害你。
其实问题很简单,物业就是个服务型企业,像其他企业一样、经营不善就赔钱,就应该自动放弃。只不过物业这样的赖子,这些年被社区、街道、建设局惯的,由服务者摇身一变、俨然成了管理者、奴隶主、恶霸。
如果真的赔钱早就跑了,只是唯利是图、没有上限,既然觉得赔钱、那就放弃、赶快滚蛋吧。它才不干呢,它要想尽损招、搜刮业主,整你没商量。
让它赶快滚蛋,然后用原来一半的物业费、就能招来新物业,重新立个规矩,管好它。
关于账目:物业法或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必须按期公示收支明细、向业主汇报。
当然它不会这么做的,找街道等部门、啥用也没有,还会受到更严重的伤害。估计通过法院或监察院提起诉讼,或许还可以,通过第三方审计、查一查物业的账目,结果肯定是物业暴利造假。
正好乘势把物业赶出去,想解决无赖物业的问题,其他的办法都是幻想、都是纵容物业对业主的损害。
解决物业问题:
唯一正确的办法就是——坚决彻底的取消物业!
今天,有什么经验需要分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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