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真不是应不应该的事。
当子女尚不能自理时,为子女做饭是母亲的本份。
一般来说,男人外出挣钱,养育子女的事就落在了女人身上。
如果真的是留在家里照顾子女,为子女做饭则是责无旁贷的事。
农村的年轻媳妇们别说六点半了,农忙季节常常天不明(四五点。)就起床开始张罗一家人的早饭了。
母亲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她会任劳任怨地尽力满足子女对生活的各种需要,让子女尽情亨受自己为他们带来的体贴和温暖。
如果有母亲在,子女连可口的应时饭菜都吃不上,这母亲还真是有点儿失职。
从提问者的口气看,是想问一下不能别人做吗?有没有别的办法?
母亲不做,谁做?推给爷爷奶奶?一是他们年令大了,二是他们做的饭菜孩子们未必喜欢。
推给孩子的父亲?他做饭可能不一定在行,或是他可能就不在家,或者根本顾不上(得挣钱啊。)。
推给孩子?他们除了不太会做,还因为现在的孩子一起床就读书写作业去了。
最合适的,也只有母亲了。
真不想做,别的办法也有。方便的话,发点儿钱让孩子买着吃。
不过这样长期下去,在外边吃饭的孩子,很可能会因卫生安全问题或饭菜质量问题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说来说去,一句话:既然当了妈,就別怕给孩子做饭吃的事儿了。
今天,有什么经验需要分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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