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身为母亲就应该每天早起六点半给孩子做早饭吗?

回答:

这还真不是应不应该的事。

当子女尚不能自理时,为子女做饭是母亲的本份。

一般来说,男人外出挣钱,养育子女的事就落在了女人身上。

如果真的是留在家里照顾子女,为子女做饭则是责无旁贷的事。

农村的年轻媳妇们别说六点半了,农忙季节常常天不明(四五点。)就起床开始张罗一家人的早饭了。

母亲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她会任劳任怨地尽力满足子女对生活的各种需要,让子女尽情亨受自己为他们带来的体贴和温暖。

如果有母亲在,子女连可口的应时饭菜都吃不上,这母亲还真是有点儿失职。

从提问者的口气看,是想问一下不能别人做吗?有没有别的办法?

母亲不做,谁做?推给爷爷奶奶?一是他们年令大了,二是他们做的饭菜孩子们未必喜欢。

推给孩子的父亲?他做饭可能不一定在行,或是他可能就不在家,或者根本顾不上(得挣钱啊。)。

推给孩子?他们除了不太会做,还因为现在的孩子一起床就读书写作业去了。

最合适的,也只有母亲了。

真不想做,别的办法也有。方便的话,发点儿钱让孩子买着吃。

不过这样长期下去,在外边吃饭的孩子,很可能会因卫生安全问题或饭菜质量问题影响孩子健康成长。

说来说去,一句话:既然当了妈,就別怕给孩子做饭吃的事儿了。

  • 发表于 2022-03-21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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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