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者福利 小型微利企业再获减税“红包”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据昆明财税服务平台了解,7月11日,税务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
消息一经公布,就引来了广大创业者的一致好评
政策主要内容是什么?
根据通知,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所得税额上限由50万提升至100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告所称小微企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如何计算小微企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
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总也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照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废止。
文章来源:八戒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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