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独资的有限公司,需要同时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在注册成立公司之初,就要根据自己企业行业特征,预估企业未来的利润规模,决定设立公司的组织形式。
为什么要考虑公司的组织形式呢?
因为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缴纳的税种不一样。
一人制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对股东进行分红,股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所以也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比如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万,可以享受减半并按照20%税率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一人制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就是由别的公司投资设立。而个人独资企业是由自然人设立的。
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组织,虽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在法律上并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企业主以自己和其家庭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组织,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也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回答题主的问题,自然人独资的有限公司,如果公司年度终了,盈利了,应该计提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还对股东进行分红,公司有对股东股息所得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如果年度终了是亏损,那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了,亏损没有分红,个税自然也不用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