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方有借条,但被告方没有收到钱,怎样定论?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对于您的问题,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您:有借条但是没有实际交付借款,这个借条只是处于成立状态,还没有生效。如果借款一直未交付,借条就是一个无效的合同。出借人主张按照借款合同要求借款人偿借款的,出借人需要对借款已经实际交付进行举证,如果是小额借款还好说,法院大多都能根据现有的书面证据作出判决。但是如果是大额借款,法院还需要原告提交借款凭证,证明借款实际存在,如果原告不能提供,可能面临很大的败诉风险。但是司法实践中,往往借款人以未实际收到借款为由进行抗辩,主张不承担还款责任,赢得面还是很少的。因为一般书面借条存在的情况下,结合原告提交的其他证据予以辅证,承办人认为借款存在高度盖然性的话,法院一般都会判决被告败诉,承担还款责任。接下来,我会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为为您一一解答释疑。
踏实做人良心做事
一,有借条就一定能要求对方还款?。
实践中很多人都错误的认为,我有借条,你就得还款,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有借条,借款关系也不一定成立啊。因为借条作为合同的一种,它是实践合同,必须在交付借款那一刻借条才生效。而签订借条时,借条只是成立了,借款一直未交付,那借条就是无效的合同。原因就是借款没有实际交付。此时你拿着这个借条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查明借款的事实不存在,肯定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严重者还会追究你虚假诉讼的法律责任。
二,有借条,借款没有交付,双方的举证责任。
此时原告主张借款成立且生效,要求被告承担还款责任,不仅需要提交借条等书面证据,还要对借款已经实际交付承担举证责任。法院不会仅仅凭借一张借条,什么也不问就判案的。如果是小额的借款还好点,如果是大额的,原告就要向法官解释明白这笔钱来源于哪里,你是怎么交付给被告的,必要时还需要你提交交付凭证,比如银行的流水,业务凭证之类的证据。如果你提交不了,有可能就会有败诉风险,因为案件事实查不清楚,你又举证不能,法院多半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方呢,被告此时也很不利,毕竟对方有借条在手,除非能直接证明借条不存在或者不是你签字的。除此之外,要是能证明真的是没收到对方的借款或者是有利的反驳对方是如何交付借款的相关陈述的话,那么以没收到借款为由,主张借条无效的话成功率就很大了。
三,借款人的不利局面。
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来看,这类案件的判决多数对被告来说是很不友好的。也就是说被告输的可能性很大。因为原告方手持被告出具的借条等书面证据,对案件的影响左右就偏大了。即便事实上压根只是被告给原告出具了借条后,原告没有将借款给被告,但是在真真切切的证据面前,一切的口头叙述都显得苍白无力。即便在案情模棱两可,双方都没有证据证实自己的主张的情况下,根据民法高度盖然性原则,法院多半还是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的。
所以,借条出具要谨慎,一手交钱,一手出条才是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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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法律解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