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普惠被法院认为设关联公司放贷涉嫌犯罪,公司发声明否认,对此,你怎么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朋友们好!
平安普惠发声明否认,不知道在否认什么?法院既然认为平安普惠设立关联公司房贷涉嫌犯罪,就是有法律依据的,难道平安普惠自己更懂得这些法律依据么?
1法院披露的平安普惠贷款的情况从法院裁定书可以看出来,平安普惠贷款利率可能超过了36%的界限,也就是说这可能就是高利贷了。
根据判决书,2015年9月21日,平安小贷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4万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月利率为0.7%。然后又签订了担保合同等,其中约定了担保费用等费用。
其中前期服务费4200元,在放款前一次性支付;担保费6720元,按月支付,每月280元,按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还款日同贷款本息一起支付;管理费20160元,按月支付,每月840元,按借款合同项下约定的还款日同贷款本息一起支付。
借款人义务中还约定了滞纳金、追偿费用的计算方法等。
看起来,这笔贷款就是年利率8.4%的利息,那么实际上这笔贷款的利率是多少呢?我们下面来算一下。
2贷款实际利率借款人总共借款14万元,分为24个月还清,每个月利息是0.7%。这样的话,每个月贷款利息是980元,每个月归还本金是14万/24=5833.3元。
也就是每个月还款5833+980=6813元。
我们通过计算器算一下,如果每个月还款6813元,实际贷款利率是15.36%。这个应该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而且也低于24%,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3加上担保费,管理费以后的实际利率上面仅仅按照借款合同来算,实际利率是15.36%。但是由于借款人还签订了担保合同,还有担保费用和管理费用,那么把这两项费用都加上,我们下面来看一下借款人承担的实际利率是多少。
前期服务费4200元,在放款前一次性支付,这个意味着借款人借款14万元,但是实际拿到手的也就是13.58万元;
担保费6720元,按月支付,每月280元,跟贷款本息一起支付;
管理费20160元,按月支付,每月840元,同贷款本息一起支付。
这样来说,就是借款人实际上获得贷款是13.58万元,每个月要还6813.33元贷款本息,然后再加上1120元的担保费和管理费,也就是每个月需要还款7933.33元。
可以看出来,这样算下来,实际利率大概是34.81%,已经超过了24%的界限,根据法律规定,超过24%的利率,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但是从贷款情况来看,还没有超过36%的界限。
4代偿金额有可能是超过了36%平安担保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借款人应该支付代偿金额126976.47元,支付担保费4480元,管理费13440元,还有滞纳金64757.9元。
也就是说,借款人需要向担保公司支付82677.9元其他费用,然后再加上代偿费用126976.47元,总共需要支付209654.37元。
这个可能是超过了36%的界限了,而超过36%,可能就算是高利贷了。
平安普惠被法院认为设关联公司放贷涉嫌犯罪,公司发声明否认。通过法院判决书的相关计算,平安普惠基本上已经超过了24%的界限,至于是否超过了36%,达到了高利贷的利率水平,这个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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