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新农合以后,可不可以享受二次报销呢?国家有什么好政策?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2019年,新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钱数最低标准上涨了,有上一年度的220元涨到250元。当然有更多的地区是超过最低标准的,比如山东潍坊市260元,山东青岛最低档是395元,高档缴费是462元。
确实有一些人觉得由于年年缴费增涨,2015年最低标准是120元,2016年是150元,2017年是180元,2018年到了220元,2019年成了250元。其实,不仅仅是个人缴费上升了,实际上国家补贴也提升了,2019年国家补贴标准不低于520元。
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实际上补贴标准越高。比如上海市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缴费标准是155元每年,19~59岁的成年人缴费标准是790元一年,而60岁以上的老人缴费标准分别是60~69岁600元,70岁以上430元。财政补贴的标准呢?大学生财政补贴335元一年,少年儿童1605元一年,19~59岁成年人2690元一年,60~69岁老人5860元一年70岁,以上老人6030元一年,老人的总筹资标准是6460元每年。已经超过了不少地区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了。
很多人并不理解,为什么缴费标准在不断提升呢?实际上,缴费越高代表着医疗保险待遇越好。
2019年,提升筹资标准以后,新增财政补助的一半(15元),会被用于提高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是什么?大病保险是针对参保人诊患重大疾病,医疗费支出较高时的一种社会保障待遇。会对超出部分的医疗费进行二次报销。
提升标准以后,国家要求各地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原则上要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有50%提高至60%。对于贫困人口的支付进行额外倾斜,起付线标准再降低50%,支付比例再提高5%。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取消封顶线。
比如说青岛市的大病医保报销范围是这样的,报销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对于符合统筹支付范围和个人按照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承担的医疗费,如果超出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档参保人再次报销50%。如果居民医保二档参保人在三级医院原本的报销比例是55%,剩余的45%是个人负担的话再报销50%,实际上个人只需要负担22.5%,报销比例相当于提升到了78.5%,会大大降低得病家庭的负担。
除此之外,还有医保救助。医保救助的标准主要是根据个人支付的特药特材医疗费用、三个目录以外的必须医疗费用和限额以上的必须医疗费用,救助起付线是5万元以上,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一般是60%,救助金额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
实际上,大家住院越来越倾向于大医院、好医院。根据2018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2~2018年我们三级医院的住院比例由47.6%提升到54.7%,二级医院有37.2%下降至32.5%,一级医院有15.2%下降至12.8%。
另外,国家医保局成立以后,通过三轮医药谈判,不仅纳入了17种抗癌药,而且大大降低了药品的报价。第3轮谈判纳入了97种乙类用药。
未来国家的政策是越来越好了。希望国家再完善一下,对于农村低收入家庭的缴费倾斜,让他们更能享受到医保政策完善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