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为什么有的人能领取八九万元,有的只有几千元?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参保老人缴费15年后,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了。养老金非常划算,不仅每月按时发放,而且年年提升养老金标准。4月17日,人社部发布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的通知,退休老人的养老金待遇迎来了16连涨。2020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再次上涨5%。我岳母刚退休时每月只领取390元的养老金,2019年退休养老金居然超过了3000元,预计今年能达到近3200元了。
可是,参加养老保险是有风险的。有的人缴纳了一辈子养老保险,退休后没有领几个月养老金就去世了,去世后一下子领取了八九万元。但是有的人却表示,为什么有的老人去世只能领取几千元呢?实际上,退休老人去世的待遇主要包括四部分,具体情况是比较复杂的。
第一,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实际上是我国规定的一种福利制度,最早的出处是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当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
后来随着时间的发展,劳动保险基金取消,相应待遇也几经变迁,先是转由企业发放,后来又改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相应的标准也出现了很大的变动,一些地区改为了定额。比如说山东省是1000元,陕西省1500元,重庆市是2000元,黑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都是包干使用。一些地区使用的是社会平均工资,比如说上海市、天津市、福建省是两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宁夏是三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第二,一次性救济金或者抚恤金。
制度来源,同样是1953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这一规定在上海、天津、广东等的很多地区仍然在执行,不过本人工资变为了社会会平均工资。
后续的变化也是多种多样。河北省根据缴费年数是领取省平养老金,最高20个月。山东省是直接一次性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北京市是20个月的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陕西省是20个月的本人基本养老金。
以上两项待遇实际上都是企业职工的,计划事业单位退休职工标准不一样,而且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救济金名字为抚恤金。事业单位是20个月的本人基本养老金,公务员是40个月的本人养老金。公务员去世发放20个月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丧葬补助费,这是全国统一的。
第三,除了上述两项待遇以外,实际上还有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参加养老保险会按照缴费基数的8%划入个人账户,退休时按照计发月数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60岁退休就将个人账户的余额除以139个月,每月领取1/139。由于个人账户的每年还在计发利息,实际上可发放月数绝对比139个月要多得多。
由于恰好是企业职工个人缴费的比例,相当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是自己给自己攒的养老金了。这一部分钱如果没有领取完,去世后可以继承人继承。有的人个人账户能有5~10万,而有的人只有两三万。实际上退休越早的人,个人账户里面的余额会越少。
第四,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这主要指的是以本人养老金为主要生活收入来源的亲属,在老人去世以后没有生活收入来源,有养老保险基金给予的补助。标准并不高,像山东省2018年10月实行的标准,只有430元、480元和530元。陕西省2014年执行的标准是农村户口330元,城镇户口385元。
其实以上4项待遇领取,只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退休人员,一般来说像救济费和抚恤金较高的地区,刚领取养老金就去世,领取个八九万元都没有问题。
国家还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由于这种保险是由国家全额补贴的福利性保险,参保缴费时个人缴纳的钱数较少,因此丧葬费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很低,去世后国家返还的钱数也就少得多了。
所以,如果有条件还是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好,有时候待遇并不仅仅是表面上的基本养老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