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退休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真的很遗憾,目前我国的退休制度就是这样,应该退休、必须退休,不能不退休。
说起退休制度,实际上是沿承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后来在1957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明确国营、公私合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职员,符合条件的,应该退休。
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规定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也是这样,到达相应的退休年龄必须退休。
当时退休制度设立的背景,实际上还是国家管理工作岗位,要尽可能的解决社会就业问题。特别是婴儿潮时代诞生的年轻人逐渐成年、上山下乡青年要返城,还需要大量的安置工作。人们的思维观念还一时转变不过来,当时的形势真的很严峻。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1991年我国全面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改变了国有企业的养老制度模式。然后将私营外资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逐渐纳入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私营外资企业职工以及个体劳动者,没有退休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的退休金都是原用人单位发放、用人单位管理退休人员。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也是充满了试点特点。以县级和地级行政区域为统筹区域,直到2020年底才实现了省级统筹,十四五期间我们目标是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养老保险制度从建立到现在也不过30年的时间,我们正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关于领取养老金的年龄问题,一直也沿用的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退休年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还明确规定,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终止以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关系就由劳动关系变为劳务关系。用人单位不能再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现实操作中是缴纳了也会退回。晚办理退休不会补发养老金待遇,只会从办理退休开始发放养老金。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所以,也不是说到达退休年龄不能不退休,只是可以不领取养老金。可是,不领取养老金吃亏的是参保人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