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去世,18万余元遗产收归国有,你怎么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孤寡老人去世,最后的遗产收归国有。为社会做出了最后一分的贡献,谈不上什么,只是个人这样觉得。为什么?
一、人生在世,可能很多人图得功名利禄,还有人希望的是阖家欢乐、一生平安。孤寡老人去世,世间亲人离散,没有更多的照顾与牵绊,临终也没有遗嘱。钱财,收归国有,反而能够最大化的有效使用,不管是国有建设还是社会福利,权当出了一份力。
二、没有什么好与不好,如果临终前有着遗嘱,那么就遵照遗嘱来安排遗产去向。可是什么都没有留下。国有化能够更好的处理这份财产,如果存在法律上的第一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完全也是可以进行申诉获得这份遗产。
收归国有,我认为是合理的。因为没有遗嘱也没有继承人,这份资金该怎么办?只有融入到社会中才有财产的价值,能够为社会贡献最后一份力量。我倒是不觉得不合理,因为财产为无主,也就是没有继承人。既然没有继承人,孤寡老人已经去世,社会的财富价值又应该怎么办?应该一直留在银行账户中冻结吗?那就失去了财产的所属价值。当然,我相信这比资金收归国有以后能够发挥更多的作用,如果未来有着其亲属来认领,可以通过申诉的形势来追回遗产,也是十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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