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贷款20万分36个月还完,一共要还30万元,合理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给我第一个反应,这应该不是平安银行的贷款产品,可能存在“套路贷”。可以说是打着平安银行旗号的骗局。为什么这么讲?
一、银行贷款产品中,没有这么高的贷款利率。20万元分36个月还完,一共需要还款30万元,并且贷款前还需要收利息30000元。而实际的贷款额度只有17万元。如果按照本金的还款模式的话,每个月需要还款4722元。而实际到期每月需要还款7500元,足足每个月多出了2778元!
而2778元占比实际借款资金17万的多少?仅为1.634%,也就是说名义上的年化利率为1.634%×12等于19.6%。而用4722元×1.196%=5647.512元,比月还本息7500元还是少!而实际上需要还款的年化利率呢?高达38%!这里不能以20万作为基数计算,只能是以17万实际借款额作为计算,因为已经提前收取了30000元的利息,并且以后每月还需要还款本息7500元。
这么高的年化利率,是不是特别吓人?这怎么可能是银行的贷款利率呢?银行的贷款利率不到5%,这甚至都超过了七倍!存在欺骗贷、套路贷!
二、是否存在高利贷行为?借贷款,从古代就是存在,一般利率也很高。但是我国对于高利贷也做出了细化说明。2015年之前,我国以年利率24%作为高利贷标准参考,如果未超过年化利率24%,法院是应予支持。而在2015年9月以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作为标准,而是以是否超过36%作为标准,换句话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不属于高利贷。所以,这样的贷款方式年化利率已经超过了36%的标准,应是高利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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