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请我喝酒,我喝多住院花费6万,他不给钱,可以告他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可以告,但是不一定赢。
先讲一个案例:李大爷退休了,有一天,他邀请同退休的王大爷一起打乒乓球,王大爷为了救一个球,摔倒在地,造成大腿骨折,医治花去了六万多块钱。
按照以前,是李大爷邀请王大爷去打球的,他应该负一定的责任。但是,自从2021年民法典公布实施以后,李大爷就不用负责任了。
《民法典》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在这个案例中,王大爷是自愿参加乒乓球运动的,他应该知道自己身体不好,他要对自身状况负责。
如果在此案中,李大爷需要负责任,今后谁还敢组织活动啊!
以此类推,今后也不会有人请别人喝酒,因为如果出事后,邀请的人是要负责任的!今后,钓鱼,打球,打牌,喝酒,办喜酒等,都不敢邀请别人了,社会人情都变淡了,社会上人人自危,各自为战,这还成什么社会啊?!
社会就是以一定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的,有相互生活联系的人在一起,这才是社会。如果在一起的人,只要有一个人出事了,其他人就要负责任,这还了得!
我们单位的黄大姐,昨天在单位脑梗了,医治花去了十几万,我们同一个单位的人,要不要负责?单位领导安排她工作,要不要负责?
之前,凡是出现这种事的,只要主家闹一闹,相互关联的人,不管你有没有责任,多多少少都要赔人家一点,人家都死人了,你都不能出点钱安慰一下?基于这样的认识,以前,只要有这种事,损失的一方,或受到伤害的一方,只要你提出来,法院都从怜悯的角度,判你赔偿一点,算是精神安慰吧!
现在不行了,自从《民法典》出台以后,今后这种情况再也不会出现了。
所以,题主,朋友请你喝酒,你应该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个责任,你得自己负。
但是,如果朋友请你喝酒,他强拉你去喝酒,那就另当别论了。如果是那样,他是要负责任的。
如果你喝醉了,没有行为能力了,他还劝你喝,喝醉了,他是要负责任的。
如果你喝醉了,要开车回来,他没有阻止你,甚至是让你自己开车回来,出事了,这事他是要负责任的。
总之,新的《民法典》对保护个人的权益做了新的探索,想知道详情的,可以找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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