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是否可以写“严重违反管理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此类离职原因?为什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其实关于离职证明到底是否能写员工的负面信息,大家观点都不一致。
根据以往的实际情况,大部分人都认为离职证明上不能写对员工不利的负面信息。实际上这种观点也是不正确的,之所以大部分人会有这样的观点,是因为很多公司对于这一块的证据链并不完整,员工只要去投诉,而公司无法证明在离职证明上所写的负面原因,所以才会裁决要求公司重新开。
实际上法律之规定了离职证明的必要条款信息,但并未禁止写明离职原因,实际案例中,最关键就是公司要证明自己写的离职原因属实,那就是合法的。假设员工因公司经营性减员而离职,但离职原因公司却写“不能胜任工作“,这种肯定是不被支持的,而且会被要求公司重新开具。所以千万不要认为离职证明但不能写负面的离职原因。
可能有人还会质疑,那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我们领失业金时用到的离职证明(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上,必须要注明是公司原因或非本人原因造成的离职才能去领失业金。这就是另外一个角度验证了离职证明上是可以写真实的离职原因的。
所以,是可以在离职证明中写离职原因的,前提是公司有充足的证据,且不能添油加醋,同时最好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情形的标准用语来写。
什么样的离职证明才是合法有效的?一、法律要求的必备条款一定要有。
比如姓名、身份证号、劳动合同日期、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日期、岗位、工作年限起止日期,这些一个都不能少,否则,员工可要求重新开具。
二、离职原因怎么写,必须要符合实际,必要要能证明。
正常辞职的离职证明上会写“因本人原因提出离职”,这个没什么问题。但公司和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时,如何写离职原因就必须符合实际情况,简单来说就是公司必须要有证据,不然员工投诉,公司必须重开。
三、竞业限制/禁止的情况,也可在离职证明当中写清楚。
为了下一家公司的用工安全,也是对本公司的保护,双方权益都不会受到损害。只要有签订了相关协议,就必须要遵守。
四、正常情况下,离职证明应当是两联或者两份。
员工的部分需要盖公章确保法律效力,公司的部分主要是为了证明员工有签收。有些离职证明上盖了未经备案的人事章,这种其实是没有效力的。
综上所述,离职证明上是可以写真实的离职原因,只要公司能够证明自己所说的,但公司不能添油加醋,一般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上的标准用语来写。所以我们在工作时,尽量避免和公司闹的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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