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领导故意不安排加班,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谢谢邀请,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定要纠正观念。
关于加班。我们知道劳动法上对于加班的条款是很严格的,口头上叫加班,标准说法是“延长工作时间”。一天加班不能超过1小时,一个月不能超过36小时。
但实际上呢,几乎没有几个公司能符合要求的,关键还有些公司说996是福报!没错996对金钱是福报,可对身体健康呢?还是福报么?
变味的薪资制度与加班制度在制造业的小伙伴们都清楚,一线工人的工资结构就是底薪+加班费,外加一写名头很响但数额很少的福利,比如全勤奖50元之类的。
当然这也是受到制造业本身的特殊情况制约,所以员工工资的高低直接取决于加班时间的长短。有这种现象,工厂里如果不安排加班,员工反而有意见。去找工厂时,第一个问题就是问加班多不多!难道员工真的喜欢加班吗?肯定不是!
加班到底谁说了算?公司还是法律?很明显,目前法律是不鼓励加班,不允许超时加班。但公司超时加班是很普遍的现象了。而员工为了工作和工资,不得不接受。
另外,只有公司安排的加班、员工申请的并经公司批准的加班才算有效加班,也就是说自愿加班是不成立的,公司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这是996公司的套路)。
以上两点就注定了控制加班的主动权,公司安排加班时,员工没办法拒绝,否则就会失去工作。若公司不安排加班时,正好借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以此降低员工的工资收入。
综上所述,如果仅仅是公司不安排加班,员工是没办法申请劳动仲裁的,毕竟没有哪个法律规定一定要安排员工加班,毕竟安排加班多了还是违反法律法规的。制造业的这种底薪+加班费的方式,目前还没有好办法破解。有人会说去举报公司超时加班,只想说这是非常幼稚的想法,超时加班这么多年了,解决了吗?只要公司确保足额支付了加班费,基本上就没什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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