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有一对老人,工资卡被孙子拿走不交费,联系不上该如何处理?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为回答问题,看了几位的回答,应该说有些不准确,有些不得要领,会留下一系列后遗症。因在民政部门工作,也处理过类似问题,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从题主的详细解释可以看出:养老院与两位老人签定了养老协议,老人的唯一的儿子早亡,孙子是他们唯一的亲人。目前,两个老人均有养老金,且从其银行卡中扣划费用,是养老院主动叫孙子看望老人时其孙子拿走了银行卡,造成养老院无法扣划费用的。更恶劣的是孙子一走不回头,连电话号码都变了,无法联系。这看似一个简单的划转费用问题,其实是一个严肃的法律问题。
本来老人与孙子互为最亲的亲人,依法律规定孙子自然是老人的监护人。如果孙子有能力赡养老人,不用送养老院。送了且签了养老协议,本无不可。老人入住养老院,于情于理孙子也应该时不时探望,抚慰老人孤寂的心灵。养老院催促探望后竟然拿走银行卡。这等于是从此不再交养老费用,不管老人的死活,任其听天由命了。这种行为,己涉嫌遗弃犯罪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遗弃罪是: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此情况下,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1、报案。养老院应将此事向养老服务业的主管部门——当地民政局报告,由民政局出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其孙子以涉嫌遗弃犯罪立案侦查。如情节严重,侦查终结向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介入,要回银行卡易如翻掌;如为公职人员,为此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估计会吓得尿裤子的。此类事情,见过好几次了。强调一下,这类案件不告诉不立案。
2、处理监护权事宜。由民政部门看其孙子的表现情况,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剥夺其孙子的监护权;如剥夺了监护权,由民政部门视具体情况,确定两位老人的监护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一旦剥夺监护权,其孙子从此失去对其爷爷奶奶财产的继承权。
3、关于重办银行卡问题。两位老人年事已高,意识不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清晰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对他们来说,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挂失银行卡,由养老院代为重新办理银行卡,不符合政策规定。如银行严格按政策办事,加以拒绝,养老院就毫无办法了。这是一步臭棋,千万别用。
总结一下:通过报告当地民政部门,由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找到其孙子要回银行卡,能扣回养老费用,养老院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是不是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倒不重要了,那就由它去吧。不过,教育教育这狼心狗肺的孙子,也是一件行善积德的好事。
文章来源:网站整理
- 上一篇:几级残疾才是特困户?哪个残疾级别最高?
- 下一篇:低保补贴没有按时到账,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