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喜欢一个岗位招聘2个人,试用期结束后开掉一个人,对此你怎么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一家优秀、正规的企业,通过招聘环节就大致知道自己录用的人合不合适。试用期的设立是给双方一个磨合缓冲的时间。喜欢一个岗位招聘两个人,试用期后开掉一个人的,大部分是公司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只考虑自己的利益。
一、降低招聘成本,优中择优有的公司一年只招聘一两次,如果这一次招聘的人员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表现不合格,或是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显然,很有可能要再组织一次招聘。
人员、财力等的消耗,都是招聘成本的一部分。而一次招聘两个人,招不到合适员工的概率大大降低,也就不用费心再组织另外的招聘,降低了招聘成本。
另外,一个岗位招两个人,两相对比,方便优中择优,最大化地为公司挑选合适的人才。
二、试用期虽不长,也能减少用人成本如果事先说明二选一也就罢了,有些公司招聘纯是利用试用期,减少用人成本。众所周知,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会低于正式员工。招两个人做两个人的事,付一点五倍的工资,比招一个人付相应的工资划算多了。
之前,我一学员曾去一家小公司应聘。招聘环节并不复杂,录用上的人也不少。但试用期却设置了一系列的考核标准,极其严苛。从迟到早退、请假等基本的规章制度,到试用期每个人的业绩任务,条条框框,难上加难。
试用期结束后,基本上没人完成,公司也顺势淘汰了一大波人。
招两个,试用期后开除一个,也不乏有这样变相减少用人成本的公司。
三、找工作,前期了解不能省找工作,是双方互相挑选的过程。努力让自己达到公司的用人标准只是一部分,公司是否符合自己的规划同样重要。
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既能节省自己的时间,也能帮助自己更好地做出判断。如某些公司一贯如此,试用期后即开掉一个人。了解了这一情况后,就能进一步地考虑自己去不去这一公司,而不是浪费自己的时间与机会。
如应届生的春招、秋招,错过这两个机会,无疑增加了找工作的难度。
最后,我想说的是,公司为了招聘合适的人才,可以多花心思在招聘环节,而不是一股脑地先录再淘汰。这不仅是对双方时间的浪费,也不利于公司形象的塑造。
求职者,一方面要做好提前工作,另一方面也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如试用期的时间长短,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等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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