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企业为什么国企央企有分正编跟合同工,而且薪资相差那么大?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首先,纠正你的概念错误。国企央企的正式员工都是合同制员工,没有正式编制这个概念了。你的意思,大概是国企央企为什么要分为为正式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或业务外包)制员工吧。
其次,你搞混了公务事业编单位的用人模式与国企央企的用人模式,公务事业单位里有正式编、合同制和劳务派遣制三种员工。比如,某大报,有事业编记者,下属的网站记者就是合同制记者,食堂发行内勤等岗位使用的是劳务派遣制员工。
其实,其他企业也有分合同制员工和劳务用工甚至还有外包员工,只是不如国企央企使用量这么大,矛盾这么突出罢了。
那么,国企央企为什么要区分合同制员工和劳务派遣制员工呢?
【一】历史原因。原来的国企央企员工都是正式工,都是国家身份,分为国家干部身份和国家工人身份。中专以上学历招进来的,就是干部身份,技校和普工招进来的,就是工人身份。上级国资对国企央企实行“定员定编定岗定资”管理,企业用多少人发多少工资总额,都是核定的。大约在2000年后,国企央企大量用人,上级不给定员不给工资总额,但给了劳务派遣政策。于是国企央企大量招收劳务派遣制员工。
【二】劳务派遣性质。劳务派遣的性质,核心有三点:第一,不是国企正式员工,不与国企签合同,也就不占定员了。第二,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不走工资总额,而是走国企的劳务费,回避了工资总额的限制。第三,劳务派遣员工管理不归国企管理,那么,辞退起来就方便多了。
【三】劳务工与正式工的差距为什么这么大?这个一定要从根本原因来理解,企业用人,为啥不招正式工,偏招劳务工,根本目的就是降低人工成本啊。同样的价钱,为什么不招正式工呢?另外呢,政策规定,劳务工只能用于“三性”岗位,临时性、替代性、辅助性岗位,都是低薪岗位,做着最苦最累的脏活累活,但是薪酬只有正式工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
其实,劳务派遣制,应该废除。
这是认为地把用工分为三六九等,造成了群体不平衡。同样是人,也在国企工作,为什么不搞成正式工呢?为什么多此一举搞劳务派遣制呢?根本目的就是三点:一是工资低,省钱;二是用起来方便,听话,省心;三是辞退方便,省力。没有什么好作用,只对企业有利,对劳动者不是欺负,早点废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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