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签承诺书。停薪留职期间一切后果自负,年终奖还能要回来么?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你们公司既然以前下发过正式的通知说2019年的年终奖在2020年的3月和5月分别发放,那么公司就应该说到做到。可现在倒好,你们公司又要取消2019年的年终奖,并且这一次没有出正式的文件,只是口头这样决定,可见公司都知道这么做是不对的,否则大可以发文说明啊。
你知道公司为什么不发文而只是口头告知你们停薪留职的员工要取消2019年的年终奖吗?因为公司明白这样直接取消员工年终奖的做法是没有道理的,也是自相矛盾的(开始说发后来又不发了),所以你们公司根本不会下发文件通知这个事,只能便宜行事。
我跟你交个底吧,2019年的年终奖,你们所有员工都应该有的,不管是现在离职了的还是停薪留职的员工,都有。因此,无论是走了的员工,还是跟你一样留下来的同事,年终奖都可以要回来,只不过麻烦一些而已。
以上是从员工的权益的角度来谈的,下面我想从企业的角度来谈谈这个事。
我想说的是,面对疫情,公司的损失肯定很大,取消员工2019年的年终奖也是无可奈何的事,这个从公司的生存需要来看是可以理解的。
但问题是,员工理解了公司,可谁又去理解员工们的权益呢?所以,公司在挽回自己的损失的同时,也应该顾及到员工的利益,公司不能在危急时刻只顾自己,因此从兼顾公司和员工利益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公司因为疫情而取消员工年终奖的做法是欠妥的,并不是最好的方法。
试问,难道公司只有从员工的身上取消年终奖才能自救吗?如果真这样,那这样的公司就没有太大的存在意义了。如果公司没有一点抗压能力,一遇到问题就只知道从员工身上想办法,那这样的公司未免太自私了吧。
有鉴于此,结合公司和员工的共同利益,我认为公司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暂缓发放2019年的年终奖,等到公司恢复正常经营并且有利润之后可以补发员工们的年终奖,这才是公司负责任的做法,且公司也一定可以做到。既然能这么做,为什么非得取消员工的年终奖呢?所以说,你们公司有些不厚道。
另外,我认为你们员工根本就不能签什么承诺书,这既不合法,也对你们员工不利,如果你们真的已经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不要2019年的年终奖,那这个钱就很难要了,算是送给公司了吧。这样的情况下,你们还停薪留职更是在为公司做贡献,希望你们公司能够在缓过劲来之后给你们员工一些好处吧。
一句话,你们这个事,员工想要要钱肯定是很难了,而去留却在一念之间,就看你自己怎么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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