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正规合同终止,让员工改签劳务派遣合同,目的是什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他们想赶在新法出台之前,把员工转成劳务派遣,以逃避新法溯及。这是很可笑的,其实我们看《劳动合同法》就可以知道,只要是任何一个在境内的企业,公司单位,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都必须适用《劳动合同法》。
派遣工跟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可是却没有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照样适用《劳动合同法》,所以你不用担心。诚如你所问,公司终止正规合同,让你改签劳务派遣,那么用人单位[可能]涉及的违法问题有如下方面:
1,正规合同改签劳务派遣。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成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公司之所以这么做,是担心你在单位里面,工龄满10年(或第3次签约)时,会对他们不利。因为工龄满10年(或第3次签约),对他们来说,就必须与你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倘若有朝一日公司跟你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时候,是需要支付你一笔可观的经济补偿的。
公司让你转派遣,并不是钻法律空子。法律都已经规定得很明确了,白纸黑字,根本就没有空子可钻,这根本就是公然违法,并不是钻空子啊。空子,是空白的意思,现在《劳动合同法》规定得这么细致,这么清晰明了,哪里是什么空白呢?
2,派遣合同里面没有注明报酬和社保数额。即使你是劳务派遣工,你的合同里面如果没有注明[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那就是用人单位违法。这个规定,也是劳动合同法第59条的内容。
所以总的来看,公司终止正规合同,让员工转派遣,是违法的。目的就是避免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避免将来解约的时候,要支付员工一笔可观的经济补偿。
有的人看到这里,可能会问:你怎么就知道派遣合同不会注明劳动报酬跟社保的数额呢?别忘了,我的部分同学以前也是派遣工,我看过数10份不同用人单位的不一样的劳务派遣合同。所以我可以断定,你转了派遣以后,他一般不会在合同里面注明报酬跟社保数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