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补贴会计分录如何处理,企业如何纳税?是不是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稳岗补贴是为了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而由财政给予企业的专项补助。
一、稳岗补偿的会计分录:
1、稳岗补贴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应在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收到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发生培训支出和社保支出等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
2、稳岗补贴如果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收到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
二、企业如何纳税?是不是属于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稳岗补贴的拨付依据,是国发〔2015〕23号 、人社部发〔2014〕76号等文件,属于专项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如果能够对该项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同时,支出形成的费用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取得的稳岗补贴在60个月内未支出的,应该上缴财政部门。应上缴未上缴的,应当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总额。
稳岗补贴不征收增值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