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价大幅下跌,继续还房贷和将房屋丢给银行,哪种方法个人的损失最小?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个毫无疑问,继续还房贷损失最小,丢给银行,你的损失会大到让你怀疑人生。
举个例子:小明2013年1月1日购买一套100平方的房子,单价15000元/平,总价150万元,首付50万元,贷款100万元,等额本息,30年,利率5.39%,则月供5609元。
假设5年后(2018年1月1日),小明购买的房子单价夭折了一半,即目前的价值为7500元一平,此时购买一套100平的房子仅需要75万元。
我们假设首付为25万元,贷款50万元,等额本息,25年(因为原来的贷款100万元也只剩下25年了),利率5.39%,则到期贷款本息为91万元,加上首付款25万元,合计为:116万元。也就说,现在断供重新买一套房子,最终付出的价值约为116万元。
然而小明原本的月供5609元,还有25年要还,即需要5609*25*12=168万元。比现在直接买一套新的贵了约50万元,那是否直接这套房子不要了,丢给银行,重新买套新的来的划算?理论上是这样,但是现实却不能这么做。
银行对于断供的处置一旦断供,银行第一处置是催收,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会进行起诉,到起诉后,你已经被纳入征信黑名单(有余额,永远都无法消失)及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系统(对于出行、居住甚至小孩的学业有影响),这是第一方面。
第二起诉后,银行会对房子进行拍卖,因为当前的房子的价值为75万元,但是银行急于出手,最终的成交价能有60万元已经不错了(特别是在大家预计还会下跌的情况下),你原本贷款100万元,到2018年1月1日时(5年的时间),以等额本金计算大概归还8万元本金,即贷款的本金余额还有92万元,扣除拍卖金60万元,再加上诉讼费及拍卖费,你最少还要偿还银行35万元以上的资金,因此并非说断供就不要管了。
算上断供的最后需要赔偿的费用35万元+重新买一套的全部本息116万元,合计151万元,与原本继续月供168万元,相差17万元,多了两个黑名单是否值得?
而且因为纳入黑名单,其实你重新买新的房子是无法贷款的,这时候只能全款,75万元的全款加上银行仍然会向你追偿35万元合计110万元,你是否有这么多资金?如果你有这么多现金,何不一开始直接把贷款剩余的本金92万元给结掉了?
总结其实如果你是刚需一族,那么房子对于你来说是居住属性的,不管涨跌,这个损失都是名义上的,只要你不卖就不会有实际的损失额,就像股票一样,你买了被套牢了,只要不卖,就没有发生实际的损失,或许还有涨回来的时候。房价下跌,最怕的人群其实是投资客。毕竟他们持有的房子是要卖的,如果因为下跌一直持有,那么资金就会一直被占用,损失的是资金成本。